图书馆使用政策
意图
本政策列出使用詹姆士库克大学(下称“大学”)图书馆设施和资源的条款和条件。
该大学是支持当代研究、新兴研究和证明澳大利亚热带历史的独特材料的资源托管者。
该政策的目的是确保这些资源和材料中包含的知识能够与当代和未来的世代共享,并激励他们。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任何访问詹姆斯库克大学图书馆设施的人,包括学生、工作人员、访客和任何其他授权用户。
进入图书馆的前提;登入图书馆帐户;或访问在线资源,均被视为接受本政策。
定义
借款人-指从图书馆借阅资讯资源的人士。
图书馆和信息事务处主任-负责JCU库的职位。
信息资源-包括任何格式的所有资源。例如,信息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书籍、电子书、期刊、电子期刊、数据库、多媒体和设备。
图书馆的设施-包括位于凯恩斯(Nguma-bada)和汤斯维尔(Bebegu Yumba)校区的图书馆建筑、藏书、包括计算机在内的设备和服务。
贷款-是借用任何信息资源。
图书馆工作人员-指在大学图书馆及新闻处按全职、兼职、会期或临时聘用合约工作的人士。
会员-指申请及/或获授予图书馆会员资格的人士。
用户-包括理大在校生及教职员(不论是长期聘用、临时聘用、合约聘用、兼任或访问);注册的借款人;授权用户,例如:未来的学生和员工、JCU校友、社区、访客、大学的合作伙伴;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政策
1.使用图书馆设施和资源。
1.1大学图书馆对外开放。
1.2所有用户在图书馆内均可使用电子资源,但根据许可证协议、合同或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某些用户使用的资源除外。
1.3图书馆及新闻处署长(下称署长)可在任何时候限制特定用户使用设施和资源。
1.4所有用户必须遵守1968年版权法案在图书馆内使用复印、印刷或录音设备,及/或使用校内及校外图书馆资源时。
2.使用图书馆设施的条件
2.1在图书馆使用时,必须:
- 遵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任何合法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在图书馆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要求时离开图书馆,以及交出包或箱子接受检查;
- 遵守所有的标志;
- 进入图书馆时,应将手机及其他设备调至静音状态;
- 尊重其他使用者使用和使用设施进行学习、研究或其他合法活动的权利;
- 如未满15岁,须由负责的成年人陪同及监督;而且
- 未经署长事先授权,不得拍摄设施或资源的影像。
3.会员条件
3.1大学教职员和学生在加入大学时即被授予会员资格。他们的会籍有效期直到他们停止在大学的工作或学习为止。
3.2年龄超过15岁的人士,可申请成为图书馆会员。
3.3馆长可在任何时候施加会员条款,并在图书馆网页及会员申请上通知有关条款。
3.4署长可应要求行使酌情决定权,豁免任何人的任何会籍条款.
4.借款信息资源
4.1图书馆会员在持有现行图书馆会员卡或大学学生证且未被暂停会籍的情况下,可借阅符合条件的信息资源。
4.2借阅人的类别及具体借阅条件载于图书馆网站,馆长可不时作出调整。
4.3特殊借阅条件可适用于特定类别的信息资源。
4.4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并经署长许可,才可借阅期刊、参考资料及特别藏书。
4.5署长可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收回借用的任何信息资源。
4.6图书馆用户有责任爱护和归还所有所借信息资源。所有资料资源必须在归还限期或之前归还图书馆,或在馆长要求时归还。在交易从借款人的记录中清除之前,信息资源被视为尚未归还。
5.图书馆的通知
5.1图书馆的所有官方通讯均使用会员帐户(大学学生或职员帐户)内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
6.费用和收费
6.1署长可不时征收下列费用及收费:
- 为非大学教职员及学生设立会员帐户,
- 对于信息资源的晚归还,包括召回资源的晚归还,以及
- 更换或修理丢失或损坏的物品
6.2费用和表格公布在图书馆网站上。
6.3经受影响人士书面申请,署长可更改或豁免任何费用或其他收费,或替代其他制裁,例如暂停借款特权。
7.违反和罚款
7.1不遵守本政策的人士,可由大学保安将其赶出图书馆场地及/或由馆长将其排除在图书馆设施之外。根据本保险单的其他条款,任何此类排除都可以作为罚款的补充。
7.2如果用户不遵守本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费用或收费以及未归还所借资源,局长可暂停用户的借阅特权。
7.3严重违反本政策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大学其他守则和政策的不当行为,并将根据教职员或学生纪律程序交由大学相关职员处理。
7.4学校的其他政策可能适用于学生未支付的罚款和罚款。如果学生债务(包括费用、罚款或费用)仍未支付,学生可能会被扣留学业成绩或不允许毕业(见应收账款(学生债务人-罚款)政策)。
7.5不遵守本政策的人也可能违反联邦和/或州法律,用户可能会承担刑事和民事个人责任。
8.投诉
8.1读者可直接透过本网页或电邮向图书馆服务部提出意见或投诉directorlis@jcu.edu.au.大学只会在被要求的情况下提供答复。
8.2大学生可以选择根据《学生投诉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投诉,而不是本政策。
9.学生上诉
9.1学生可以根据学生审查和上诉政策和程序(一般)对本政策下的决定提出上诉。
10.排除责任
10.1对于用户带入图书馆的个人物品的丢失或损坏,大学概不负责。
相关的政策工具
有关文件及法例
政府
批准的细节
策略域 |
学生服务 |
政策支持: |
副校长,学生 |
批准机关: |
学术委员会 |
下次覆核日期: |
28/02/2027 |
修订历史
版本 |
批准日期 |
批准 |
实现日期 |
描述变化的 |
作者 |
22-1 |
28/02/2022 |
学术委员会 |
28/03/2022 |
检讨及修订图书馆政策,明确使用图书馆及查阅图书馆资料及资源的要求。 |
图书馆和新闻处处长 |
19次 |
01/11/2018 |
05/12/2018 |
轻微修改,以反映学生申诉政策的建立。 |
教务委员会主席 |
|
V1.3 |
23/06/2015 |
修改保单发起人和批准机构,以反映已批准的保单框架 |
Q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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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2 |
4/02/2015 |
小修正:取消了子授权- 8.1。“馆长可将本政策所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力及职能委派给图书馆职员”替换为“馆长可授权图书馆职员行使本政策所载的任何权力或活动”。修订经图书馆及新闻处处长批准 |
政策官员 |
||
V1.1 |
12/05/2014 |
DVC,大学服务改为DVC学术 |
政策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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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定政策-取代图书馆设施使用条件政策和图书馆员权力政策 |
图书馆和信息事务处主任 |
关键词: |
图书馆使用政策,图书馆设施,借阅 |
联系人: |
图书馆和新闻处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