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团本部同样高品质政策
意图
这项政策提供了主要原则,并说明了大学内部的决策、责任和行使授权权力的结构。
原则
所有代表团将:
- 为大学各职能部门建立适当的责任和问责制。
- 认识到管治事宜是理事会及理事会各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而运作事宜则是管理层的职权范围,并由理事会进行适当的监督。
- 认识到治理决策应主要由理事会保留或委派给理事会的委员会,而业务决策将委派给一个或多个职位。
- 在可能的情况下拥有多个delegate(以确保灵活性)。
- 具有适当的知识、技能和指定的职位(与决策相关),靠近责任来源。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詹姆斯库克大学的所有校董会成员、校董会委员会成员和所有以官方身份行事的教职员工。本政策不适用于被控制实体或被控制实体的董事会。
定义
行为-指《1997年詹姆斯·库克大学法案》(Qld)
授权-是一种机制,在此机制下,立法会、立法会委员会或代表授权一名适当的JCU工作人员执行由代表作出的决定而产生的行动:
(a)该决定的颁布需要大量行政管理;而且
(b)不涉及进一步的决策。
〇利益冲突当代表的个人或私人利益可能或可能被视为不正当地影响该代表在大学履行其官方职责和责任时,即构成利益冲突。利益冲突可能涉及重大个人利益、对大学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受托义务、商业伙伴、家庭成员、朋友或其他与代表有密切个人关系的人的经济或非经济利益。利益冲突可以被合理地感知,潜在的或实际的。
代表团-是由立法或其他赋予权力的个人或机构授予代表独立行使该权力的权力。
委托-一名适当合格的官员或一组获授权通过代表团行事或作出决定的人士。
Sub-delegation-意味着副校长可以将理事会、JCU法案或其他法案授予副校长的权力委派给大学中适当合格的教员
大学——詹姆斯库克大学
政策
代表团
1.所有代表团必须按照本政策和相关的代表团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2.在授权下行使的所有权力必须:
(a)按照:
i. 1997年詹姆斯·库克大学法案(Qld);
21954年法案解释法(Qld);
3行业奖励和协议;
承运有关立法;
v.政策和代表团框架;而且
vi.大学的政策和程序;
(b)在适当考虑大学的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而且
(c)符合大学的价值观和信念。
3.第11(1)条1997年詹姆斯·库克大学法案(Qld)允许大学校董会将其权力下放至:
(a)合资格的大学校董会成员;
(b)由适当合资格人士组成的委员会,但必须包括一名或多于一名大学校董会成员;或
(c)合资格的大学教职员。
然而,该法案第11(2)条禁止大学理事会授权:
(a)制定选举政策;或
(b)通过大学的年度预算
该法案第11(3)条允许将大学理事会授予的权力再授权给副校长。副校长只能将权力转授给合格的大学教职员工。
4.除副校长外,代表不得将其授权再授权给其他个人或团体。副校长可根据第11条将其授予的权力分授他人(3)本法的规定及经理事会明确许可的情况。
5.如果没有特别授权(如分团登记册所述),则认为该权力是通过分团授予副校长的,以管理大学的日常运营。
6.第32(5)条1997年詹姆斯·库克大学法案(Qld)允许副校长在适当的情况下,将其在本法案或任何其他法案下的立法赋予的权力委派给“适当合格的大学工作人员”。
7.代表团仅限于其组织单位或业务范围内的责任领域,并在预算限制内,除非有关代表团的日程安排或登记册另有明确规定。
8.代表团附属于不属于该职位人员的职位,并在其临时任命期间临时担任该职位的人。
9.出席理事会各委员会的代表团是出席作为一个整体的委员会,而不是出席委员会的个别成员。
10.代表团的级别是按照有关的组织权力等级划分的,直到并包括理事会。因此,任何代表所拥有的权力和权限都包含在该代表的主管或直线经理以及高于该代表的组织权限的每一位官员所拥有的权力和权限中。
11.如果JCU企业协议指定一个职位负责某一事项,而该事项相当于授权,则授权只授予被提名的职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授权没有等级,主管或直线经理不拥有相同的权力。这并不妨碍代表委任其他人士或机构就行使所授权力提供意见,但代表仍对该决定或行动负责和负责。
12.各代表团必须有明确和可追溯的权力来源。
13.如果一名工作人员拥有授权,但由于任何原因,包括担心存在偏见或潜在或实际的利益冲突,不能行使该授权,首先应由该授权的主管或其他职权范围内的高级干事行使该授权。副校长可以在职权范围之外,将委派给适当合格的工作人员,以支持大学的有效运作。
14.代表可提供授权书。这不是一个分代表团。授权是指代表授权适当的工作人员采取与代表所作决定有关的行动。代表保留对代表团行使职权的全部责任。代表不能授权任何其他人代表其作出委托决定。
15.代表可委任他人或机构就行使授权(包括决策)提供意见,但代表始终对该决定或行动负责。
16.代表们的行为必须合乎情理,符合大学的利益,并始终遵循良好的管治做法。如果委托是由大学的政策或程序产生的,代表必须按照该政策或程序的意图行事。
17.根据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大学理事会行为守则,利益冲突政策而且过程或利益冲突政策而且过程——大学委员会(如适用),如果涉及直接个人利益或利益,代表不得行使其授权下的权力。
18.代表不得就自身和职务行使代表团职权。有限的例外情况必须在批准的政策、委派表或登记册或其他正式的大学文书中明确指出。
19.被发现不当行使下属权力的代表可能会受到员工纪律程序的处罚,副校长可能会在任何纪律程序期间或作为惩戒程序的结果撤销或暂时停职该代表。
20.副校长可在任何时候撤销或暂时暂停正在运作的代表团或副代表团。
代表团计划
20.JCU代表团时间表将治理相关的代表团记录到一个单独的时间表中:
- 理事会保留的权力,即JCU法案规定的理事会不得委派的权力;
- 安理会保留了权力,这是安理会决定不下放的权力。这些权力通常与治理和战略事项有关;
- 理事会授予各委员会的权力;
- 议会授予议长的权力;
- 理事会授予副校长的权力,理事会不允许再授权。
- 理事会授予其他职位的权力
JCU代表团时间表由理事会批准,并将每两年进行一次审查,如有需要,可提前进行审查。
Sub-delegations寄存器
21.附属代表团登记册记录副校长根据JCU法案第11(3)条授予的业务附属代表团。
22.子代表团登记册与相关政策领域保持一致,并由相关发起者发起,如JCU政策和代表团责任图所示。
23.JCU分代表团共有四个登记册:
- 学术和学生代表团登记册
- 公司和行政分代表团登记册
- 金融Sub-delegations注册
- 人力资源分代表团登记册
24.副校长负责管理和批准各代表团登记册。
委托管理
25.所有代表团将由政策领域的发起人定期审查。
26.如果发现某一代表团存在于任何子代表团登记册之外,则必须提请相关政策领域发起者注意,以便将其列入相关子代表团登记册。
27.如果在已批准的代表团附表或分代表团登记册中发现的代表团与政策或程序中包含的代表团不一致,则在相关代表团附表或分代表团登记册中发现的代表团被视为适用的代表团。必须引起相关策略域发起人的注意。
28.管理代表团时间表和分代表团登记册的变更是政策和代表团框架中确定的相关主办方的责任,并根据相关的代表团管理程序进行。
29.对代表团的拟议变更应在提交批准前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协商。
30.代表们负责向相关主办方传达任何政策、流程和代表团管理问题。
日程安排/附录
Sub-delegation寄存器
相关的政策工具
有关文件及法例
政府
注意:此政策的印刷副本是不受控制的,货币只能在印刷时得到保证。
批准的细节
策略域 | 公司治理 |
政策支持 |
副校长 |
批准机关 |
委员会 |
下一次主要覆核的日期 |
18/06/2025 |
修订历史
版本 |
批准日期 |
批准 |
实现日期 |
细节 |
作者 |
22-1 | 16/06/2022 | 委员会 | 18/07/2022 | 增加了项目11,澄清来自《企业协定》的代表团是代表团等级性质的一般原则的例外。对项目17所作的相应修正,以反映新的和重新命名的政策。后续项目重新编号。 | 计划、绩效和分析主管 |
为20:1 |
18/06/2020 |
委员会(3/20) |
04/08/2020 |
政策的制定是对JCU代表团的审查和建立JCU代表团时间表和JCU分代表团登记册的一部分。本政策取代已被理事会撤销的学术和学生委派政策、财政委派政策和人力资源委派政策(3/20)。 |
计划、绩效和分析主管 |
关键字 |
代表团、权威 |
联系人 |
计划、绩效和分析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