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程序
意图
本程序概述了大学对《学生行为守则》、《考试要求》、《学习、教学和评估政策》以及《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守则》中提及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指控的管理,以维护大学的学术和研究诚信和地位。
范围
所有在詹姆斯库克大学进行学习或研究的学生,都有与学术工作有关的所有行为和活动(包括不作为或不作为)。学术不端行为可能发生在:
- 没有监考的作业、论文和其他形式的课程或学科评估;
- 实习或实习;
- 有监考的考试、测验和其他形式的评估;
- 研究活动包括在开始研究之前寻求伦理和其他所需的许可,收集、存储和披露数据,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和报告;
- 论文和其他工作作为更高学位的一部分,通过研究,荣誉和其他研究生奖励。
定义
除本程序中另有规定外,本程序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均符合学生行为规范。本程序中使用的其他术语也可在政策术语表.
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将学术不端行为定义为学生为了自己或他人的利益,试图或成功通过虚假陈述、剽窃、串通、造假、欺骗、利用与学术人员的社会关系或任何其他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来获得不公平的学术优势。
学术不端行为包括:
A)作弊、串通、抄袭(包括自我抄袭);
B)就影响学生身份的事项作出虚假陈述;
(三)篡改或者企图篡改试卷、手稿、课堂作业、成绩或者学习成绩的;
(四)违反考试规定,企图扰乱考试秩序或者谋取学术优势的;
E)未能遵守教职员有关学术事务的合理指示,包括有关提交应评税作业的个人责任的指示;
f)未经允许不当使用学校设施、信息或他人知识产权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获取、企图获取、占有、散布考试资料和考核信息的;
(六)在考试、考核任务、考核前提条件、考核障碍中冒充或者安排他人冒充学生的;
i)提交大学要求学生达到学术要求的任何文件或档案(例如;医疗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安置评估)被修改、捏造或试图以欺诈方式证明、确认或授权其包含的信息;
J)未经参与学生同意,擅自更改小组提交的评估报告;
K)不遵守根据本程序施加的处罚;或
l)学术委员会主席认为合理代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负责任研究行为准则》的上述a) - k)项以外的任何其他行为或遗漏。
过程
任何一个人;包括教职员、学生、大学社区或公众人士;可向大学提交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个案。
1.涉及可疑学术不端行为的程序-所有课程学生
1.1必须向大学提供与涉嫌学术不端行为有关的所有相关材料,无论指控的性质如何。以下违反政策的行为可参照学生行为规范进行解决,如果被指控为学术不端行为,则属于违反行为:
1.2有关学生服务部在正式考试期间进行监考考试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将转交学生服务部署长处理。与所有其他评估有关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将提交给相关的学术主管。
1.3处长、学生服务部或教务主任会在收到转介后的10个大学工作天内,对指控进行初步评估,并根据所提供的证据决定适当的行动。院长为负责该学科的教务人员时,学院院长采取“一胜一负”的原则,承担委托任务。
1.4在1.3允许的10天期限内:
- 如证据不足,或认为指控毫无根据或无关紧要,处长、学生服务部或教务处处长会驳回有关投诉,并向转介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撤职及撤职理由;在适当的时候给学生提供建议,或者
- 如果有足够的细节和证据可以向学生提出指控,学术主任可以根据以下第3条进行指控-注意:
- 学生行为守则附录2中所列的轻微或中等程度的事项,将由学术主任在第3条中考虑和决定;或
- 学生行为规范附录2中规定的严重事件,将由学院院长根据第3条考虑和决定。
2.涉及可疑学术不端行为的程序-研究生研究生
2.1研究型高级学位学生涉嫌学术不端行为,涉及任何评估、论文陈述或其他可评估的工作,有助于获得学院管理的大学奖项,应向相关学术负责人(作为授权代表)汇报。如果学术主任是顾问团成员,学院院长应采取“一人以上原则”,承担委托任务。
2.2与研究性教育小组委员会管理的研究性高等学位有关的可疑学术不端行为,应向研究生研究部主任(作为授权代表)报告。如果研究生研究部院长是被指控学生的主要导师,教务长应执行研究生研究部院长的授权。
3.授权代表或考虑指控的人的责任
3.1考虑指控的人(即学术主任或院长)将在收到指控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学生学术不端指控已被提出。学生将被提供足够的细节,包括提供所提供的任何证据,使他们能够了解指控的确切性质,并适当地回应指控
3.2收到指控通知的学生,须在十个大学工作天内以书面答复,然后由获授权的代表(即教务主任或教务长)出席聆讯。聆讯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由有关学院或分部办事处安排,但不会在投诉发出后十个工作天内举行,以便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寻求意见及/或支持。
3.3学生可以在支持人员或代表(如JCUSA学生辩护律师)的协助下准备对指控的书面答复和/或与授权代表一起出席听证会,但不可以有法律代表。一名行政支助人员将出席听证会,记录讨论和结果(见下文第6条)。
3.4如果该学生没有在通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或以其他方式未能参与该过程,这并不会停止不当行为过程,授权代表将转到第3.6条。
3.5考虑指控及学生回应的获授权代表会在考虑以下因素后,根据概率权衡,决定指控是否被证实:
-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衡量各种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 学生提供的任何口头及/或书面证词或与指控有关的证据。
3.6在听证会的十(10)个工作日内,授权代表(即学术主任或院长)将通知学生关于指控的决定,如果决定是学术不端行为确实发生,将实施惩罚(根据学生行为守则附录2)。结果信必须包含决定事项的考虑细节,决定的原因,以及关于学生上诉权利的信息。成绩通知书必须适当地传达给相关学院或学部办公室和/或学生服务部的考试工作人员,以便存档或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3.7如果任何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已被证实,除了根据相关条款采取的任何行动外,学术主任或院长必须就在澳大利亚大学保持高水平学术诚信的重要性向学生提供咨询,并就任何进一步的学术不端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提供建议。
3.8如有第二次或多次学术不端行为被证实,获授权的代表将根据学生行为守则附录2的规定,考虑实施更严重的处罚。
4.对大学的决定提出上诉
4.1学生如对学校有关不当行为的决定仍不满意,应参阅学生审查和上诉政策及程序。
5.外部吸引力
5.1在完成内部申诉程序后仍不满意的学生可以向外部机构提出正式投诉,包括昆士兰州申诉专员、昆士兰州反歧视委员会或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
6.记录学术不端行为
6.1所有与不当行为有关的事项将按照大学的记录政策进行记录。在不当行为过程的所有阶段都必须保留注释和文件,包括听证会、讨论和提议或已采取的预防措施的记录。这些文件可用于上诉程序。
6.2所有产生的记录、笔记和考虑的文件必须使用TRIM存储在适当和保密的文件中,符合大学的政策。
6.3对该学生的学术不端指控被证实:
- 结果信,包括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和处罚的细节,应使用TRIM记录在学生记录上;而且
- 在学生管理系统的学生记录中,一经证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将被记录下来。这些信息不会出现在学生的正式成绩单上,除非犯罪的严重程度需要公开或专业披露。
7.保密
7.1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指控的过程将被视为机密和严格保密。
相关政策工具
政府
批准的细节
过程赞助商/秒 |
"的学生 |
批准机关 |
"的学生 |
下次覆核日期 |
09/05/2024 |
修订历史
版本 |
批准日期 |
实现日期 |
细节 |
作者 |
19-3 | 10/07/2019 | 11/07/2019 | 为明确第1.4段的责任而作的微小修正 | 学生服务处处长 |
超越 | 06/06/2019 | 06/06/2019 | 明确职责和时间框架的修正案,包括研究生课程和明确记录保存要求。 | 学生服务处处长 |
之时价 |
09/05/2019 |
09/05/2019 |
程序建立 |
瓦内萨·坎农,幕僚长 |
联系人 | 学生服务处处长 |
关键字 |
学术不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