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HELP贷款程序
意图
就詹姆士库克大学提供的OS-HELP贷款的申请、选择和还款程序,为联邦资助学生提供明确指引2003年高等教育支持法案和OS-HELP指南2013(的指导方针).
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有资格的英联邦资助的学生,他们在海外进行部分课程的学习2003年高等教育支持法案而且的指导方针.
此程序不适用于已交学费的学生或国际学生。
定义
本政策中使用的术语定义见HESA,的指导方针或在学生费用支付和退还政策或政策术语表.
亚洲:指以下国家:孟加拉国、不丹、文莱、柬埔寨、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澳门、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缅甸、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大韩民国(韩国)、新加坡、斯里兰卡、台湾、泰国、东帝汶和越南。
EFTSL:相当于全日制学生一整年的学习负荷。
颅脑:2003年高等教育支持法案。
过程
1.向大学提供OS-HELP贷款
1.1通过詹姆斯库克大学提供的OS-HELP贷款的数量每年由负责高等教育的政府部门根据HESA确定。
1.2 OS-HELP贷款的最高贷款数额由负责高等教育的政府部门确定,每年编制索引,并在JCU OS-HELP网页上公布。
1.3詹姆斯库克大学提供的OS-HELP贷款最低金额为2,000美元。
1.4学生服务部主任将根据OS-HELP贷款的数量,每年审查OS-HELP申请截止日期的必要性。如果被认为需要一个截止日期,这个日期将在在线OS-HELP贷款申请中公布。
2.申请过程
2.1学生必须完成并提交在线OS-HELP贷款申请,包括以下列形式提供的公民身份证明:
2.1.1澳大利亚出生证明或澳大利亚护照;或
2.1.2澳大利亚公民证书;或
2.1.3人道主义永久签证;或
2.1.4新西兰特殊类别签证(SCV)和当前的国际流动记录。
而且海外留学或实习证明,格式为:
2.1.5.留学机构的录取通知书;而且
2.1.6.学院工作人员的信件,包括在海外学习的时间和联系时间;或
2.1.7.经批准的JCU学分转让表。
2.2在学生完成相关学习后提交的申请将不被受理。
2.3需要澄清的是,提交OS-HELP贷款申请时,学生可能在澳大利亚境外。
3.选择过程
3.1要符合OS-HELP贷款的资格,或为准备在亚洲学习而进行亚洲语言学习的补充金额,申请人必须符合HESA第3章第4部分第118部概述的OS-HELP援助的权利规定。
3.2 OS-HELP贷款的前期学习要求是:
3.2.1.学生在海外学习之前,在澳大利亚居住期间,成功完成至少一门EFTSL的学习;
3.2.2.一项EFTSL学习被计入海外学习学分的课程的奖学金要求;而且
3.2.3.该学生是联邦资助的学生,与一个EFTSL有关。
3.3如果在评估申请时之前的学习没有成功完成,则录取将以成功完成为条件,在学生达到第3.2.1条所述的要求之前,不会支付学费。
3.4如本年度的截止日期尚未确定,由学生服务部署长提名的“系统帮助”甄选主任会根据《高等教育教育援助计划》的指引,评估每位申请人的资格。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将以“先到先得”的原则获得OS-HELP贷款,直到该校当年可分配的OS-HELP贷款总数用完为止。
3.5如果该学年的截止日期已经确定,而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数量大于大学在该学年可分配的OS-HELP贷款数量,OS-HELP遴选主任将根据学业成绩(基于当前课程取得的总GPA)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进行排名,OS-HELP贷款将按成绩顺序发放。
4.提供过程
4.1 OS-HELP遴选官会在收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天内,或在申请截止日期后的20个工作天内,以较晚者为准,书面通知成功申请者和不成功申请者申请的结果。
4.2 OS-HELP甄选主任将根据教育培训部公布的OS-HELP条款和条件声明,以书面形式通知成功申请者他们有权获得的援助,以及接受OS-HELP援助的条件。
4.3提供OS-HELP贷款,以及亚洲语言学习的补充贷款(如适用),将在提供贷款日期起的15个大学工作日内有效。
4.4为了接受OS-HELP贷款,以及如果适用于亚洲语言学习的补充金额,学生必须完成OS-HELP债务确认表格。
5.付款流程
5.1 OS-HELP贷款的支付,以及亚洲语言学习的补充金额(如果适用),将在大学收到有效的OS-HELP债务确认表格后的15个大学工作日内支付,或在学生遵守OS-HELP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任何条件后的15个大学工作日内支付,以后者为准。
5.2批准的贷款金额将按提交申请时的现值支付。
5.3大学将在付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接受OS-HELP贷款的学生发出联邦援助通知。
6.退出应用程序流程
6.1若要撤回申请或拒绝为亚洲语言学习提供OS-HELP贷款或补充金额,学生必须书面通知studentfinance@jcu.edu.au。
6.2如果收到了学生根据第6.1条提出的建议:
6.2.1.- OS-HELP甄选主任会撤销学生的申请;
6.2.2.在支付后,因此产生的债务-学生必须通过ATO偿还债务。
7.审查决策过程
7.1学生如果对与此程序相关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OS-HELP审查官的决定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请求审查。
7.2要求审查的理由限于在作出最初决定时无法合理提供的新资料,以及会影响决定或所施加的任何处罚的新资料。
7.3所有评审要求必须:
7.3.1.在写作;而且
7.3.2.随附学生从操作系统帮助选择官处收到的信件副本;而且
7.3.3.包括审查理由的细节和支持性文件。
7.4学生财务主任会在收到下列申请后的20个大学工作天内,以书面通知学生:
7.4.1作出的决定及其原因;而且
7.4.2学生向行政上诉审裁处(行政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的权利,以及最近的行政上诉审裁处登记处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相关的政策工具
其他有关文件、法规
政府
注意:此程序的打印副本是不受控制的,只能在打印时确定货币。
批准的细节
政策支持 |
副校长,学生 |
版本没有 |
之时价 |
下一次主要覆核的日期 |
05/08/2024 |
修订历史
版本 |
批准日期 |
实现日期 |
细节 |
作者 |
之时价 |
05/08/2019 |
06/08/2019 |
与学生费用支付和退款政策的建立以及OS-HELP贷款政策的取消相结合的程序 |
学生财务及考试部经理 |
关键字 |
OShelp;贷款;亚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