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证书(学术实践)内部资助政策
意图
规定获得研究生教育证书(学术实践)的学生获得内部资助的程序。
范围
已获得研究生教育证书(学术实践)的学生。
定义
工作人员-就本政策而言,“教职员”一词应指教职员、新加坡教职员和布里斯班教职员。
政策和程序
研究生教育证书(学术实践)是研究生课程,需要支付学费。每年应缴纳的学费在研究生国内学费核定表中列明。
下列四个类别的教职员,经其所属学院院长、院长或校园院长推荐后,经教务主任(或提名人)批准,可获颁发内部资助学费。
类别1
从事下列工作的人员:学术教学人员;而且受雇至少50%的部分职位;而且雇佣合同不少于2年。
第二类
在职人员:在职教师;而且已受聘于散班或短期教学合约,平均每年最少30小时,连续三年或同等学历。
3级
不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标准的;但目前每年授课30小时;或具有同等的学习和教学职责。
4级
攻读JCU更高学位的研究生:距离完成学位有一年以上时间(也就是说,三年制学位的学生必须在第一或第二学年就读);而且目前每年教学30小时或同等时间。
所有参加研究生教育证书(学术实践)课程的其他学生都有义务缴纳学费。
评审过程
工作人员可要求审查根据本政策的规定作出的决定。
由于为攻读研究生教育证书(学术实践)的工作人员提供内部资助的学费是与JCU工作人员相关的权利,因此对该政策所作决定的审查请求将以工作人员而不是学生的身份提出。
任何工作人员欲要求对根据本政策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必须根据下列规定,而不是根据《学生投诉管理政策和程序.
检讨程序如下:
1.教职员可向教务长(教、学及学生事务)提出书面要求,列明覆核理由,并包括工作经历及现时受雇情况的证据,以支持覆核。除特殊情况外,要求审查决定的请求必须在通知工作人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2.有关覆核决定的要求,将由副校长(学术)考虑。副校长(学术)会以书面通知教职员覆核决定的结果。
政府
批准的细节
政策支持: |
教育副校长 |
批准机关: |
学术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5/06/2014 |
版本没有: |
赔率 |
下次覆核日期: |
22/04/2017 |
修订历史
版本 |
修订日期 |
描述变化的 |
作者 |
15 - 1 |
3/06/2015 |
保单保证人修订以反映核准的保单框架 |
质量、标准和政策官员 |
赔率 |
5/06/2014 |
角色修订,以反映组织结构重组 |
政策官员 |
版本 |
批准日期 |
细节 |
|
的佳绩 |
22/04/13 |
学术委员会(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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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2 |
教育委员会批准修订课程名称由:研究生教育证书(高等教育教学)改为:研究生教育证书(学术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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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 |
19/05/2008 |
实现:20/05/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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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 |
23/06/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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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热线:00 1 |
26/06/2000 |
关键词: |
学费,高等教育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