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休政策
意图
为配合科技及组织的转变,理大不时提供提早退休的安排,鼓励教职员根据本政策及《提早退休程序》的规定提早退休。
范围
所有继续工作的全职和兼职工作人员都可提前退休。没有年龄限制。
政策
1.大学进一步聘任的限制
接受提早退休奖励金的职员,在解雇日期起计的两年内,将不会获聘任担任任何职位。
2.标准
以下准则将用于评估提前退休的申请:
- 学院/学部有需要调整或更新职员简介;而且
- 不会对学院/学部的运作或大学的任何其他领域造成损害。
提前退休将为重组和重新安排所需的人员提供机会。
大学有权拒绝可能对有关学院/学部或大学其他部门的运作不利的申请。
3.好处
奖励金是一笔一次过的款项,按现行比率,每完成相当于在港大服务一年的全职工作,金额相当于两周的应享退休金,最多不超过52周。
福利将按雇员的薪金计算,包括退休津贴和离职当日的负担。如工作人员按定期轮班或罚款比率支付薪酬,则用于计算的薪金将以过去十二个月计算的两周薪金的平均数为基础,包括应按年度计算的轮班和罚款。
在服务期内既从事全职工作又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职员,其计算方法是按其在终止受雇当日的受雇比例计算的同等服务年数。福利的计算将不包括无薪假期,但育婴假除外。作为临时工工作的时间不包括在计算中。
其他假期,包括年假和符合条件的长期服务假,将在终止时支付。
批准的细节
政策支持: |
主管服务和资源的副校长 |
批准机关: |
人力资源委员会 |
版本没有: |
丹麦队 |
下一次重大检讨的日期(根据政策手册): |
30/05/2021 |
修改历史
版本号 |
批准 日期 |
实现日期 |
细节 |
作者 |
丹麦队 |
27/06/2017 |
05/07/2017 |
经过审查,除了轻微的行政修改外没有任何变化 |
人力资源副主任 |
15 - 1 |
24/08/2015 |
25/08/2015 |
政策的发起人和批准机构修改以反映已批准的政策和代表团框架 |
质量、标准和政策办公室 |
的佳绩 |
30/05/2013 |
17/06/2013 |
(由副校长和校长)根据最后的普通会议记录REM&HR 2-13批准临时政策修正案;“临时”一词从标题中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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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11/04/2013草案 |
11/04/2013 |
临时政策在立法改变后取消了年龄上限限制,申请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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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热线:00 1 |
31/12/2000 |
关键字 | 退休,退休激励 |
联系人 | 劳资关系和政策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