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财产,工厂,设备和现金
意图
本政策的目的是规定有关捐赠财产,工厂,设备和现金进出大学的要求。(请参阅该大学的可报告的礼品和福利程序捐赠不属于此政策范围的物品)。
范围
函数 |
的责任 |
---|---|
捐赠证明 |
工作人员 |
税务影响评估 |
首席财务官 |
接受捐赠财产 |
财政委员会 |
接受捐赠的厂房或设备 |
高级行政人员的相关成员 |
接受捐赠现金 |
高级行政人员的相关成员 |
捐款致谢 |
副校长 |
捐赠财产的管理 |
产业办事处主任 |
捐赠工厂或设备的管理 |
组织部主管 |
捐赠现金的管理 |
首席财务官 |
批准捐赠财产 |
请参阅财政代表团登记册 |
批准捐赠厂房或设备 |
请参阅财政代表团登记册 |
允许捐赠少于或等于1000美元的现金 |
请参阅财政代表团登记册 |
批准捐赠不超过2万美元的现金 |
请参阅财政代表团登记册 |
批准捐赠超过2万美元的现金 |
请参阅财政代表团登记册 |
定义
政策
需求
当工作人员得知大学即将捐赠财产、厂房、设备或现金时,他们必须通知:
首席财务官;而且
高级行政人员的有关成员。
向大学捐赠(财产、厂房、设备或现金):
在大学接受任何财产、厂房、设备及现金捐赠前,总财务主任必须确保有关捐赠不会损害大学作为慈善机构的地位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
在接受任何捐赠财产之前,服务和资源副校长将对大学维护财产的能力进行评估。在此评估的基础上,副校长,服务和资源将建议财务委员会批准接受捐赠财产;
在接受任何捐赠的厂房、设备或现金之前,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确保:
捐款不会损害大学的利益:
须符合大学可接受的条款及条件;
符合大学的宗旨和目标;而且
大学有能力维修厂房或设备。
校长根据总财务主任的建议,负责确认向大学捐赠的财产、厂房、设备和现金。
遗产处处长负责管理捐赠给大学的财产。
组织部门主管负责管理捐赠给大学的工厂或设备。
首席财务官,负责管理现金捐赠。
大学捐赠(财产、厂房、设备或现金):
向机构或个人捐款必须:
支持大学的宗旨和目标;而且
不得将利益授予大学雇员、校董会成员或这些个人的伙伴。
财务委员会负责核可财政代表团登记册中概述的财产捐赠;
副校长必须批准财政代表团登记册中列出的工厂或设备的捐赠;
组织股股长负责核准财政代表团登记册所列少于或等于1 000美元的现金捐赠。
副校长必须批准现金捐赠不超过2万美元,如财政代表团登记册所列。
理事会必须批准财政代表团登记册中列出的超过2万美元的现金捐赠。
相关文件及法例
有关本FMPM政策的查询,请联系AccountsReceivable@jcu.edu.au.
政府
批准的细节
注意:本政策的打印副本不受控制,只能在打印时确保货币。
政策支持 |
服务与资源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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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 |
财政委员会 |
下次覆核日期 |
08/2018 |
修订历史
注:轻微修订不会导致下一个主要覆核日期的改变。
批准日期-批准机关批准设立、轻微或重大修改或解散的日期
实施日期—策略在策略库中发布的日期,也是策略生效的日期
版本 |
批准日期 |
实现日期 |
细节 |
作者 |
---|---|---|---|---|
丹麦队 | 21/02/2017 | 22/02/2017 | 标题、角色和代表团的更新反映了目前的做法。 | 质量、标准和政策官员 |
15-01 |
09/09/2015 |
10/09/2015 |
更新政策发起人和批准机构,以反映已批准的政策和代表团框架 |
质量标准及政策组 |
11-01 |
18/08/2011 |
18/08/2011 |
财务委员会(06/11) |
|
06-01 |
10/2006 |
12/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