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的保护
政策和程序
1.政策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并经设施管理处处长特别批准,大学才会移除树木
(a)对他人构成危险;
(b)患有严重疾病或损坏而无法治疗或修复的;
(c)出于系统安全的考虑(例如在靠近输电线的地方);
(d)如基本工程无法避免拆卸它们。
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d)类的树木将会搬迁。
在决定是否移除树木时,设施管理处处长会根据有关的校园总体规划,考虑设施的运作效率和大学物业的有效使用。
2.过程
2.1主要基本工程
所有受主要基本工程影响的树木会列于工程草图内,设施及基建谘询委员会会在草图提交审批时,考虑是否移除或保留这些树木。
所有建筑合同都将包含保护项目地点附近树木的要求。
2.2其他作品
除非符合政策声明,否则任何树木都不会被移除。
2.3报告
设施及基础设施谘询委员会会在每年最后一次会议上获告知植树及移走树木的数目。
相关文件,立法或JCU章程
大学村总体规划
批准的细节
政策支持: |
主管服务和资源的副校长 |
批准机关: |
遗产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4/06/2015 |
版本没有: |
15 - 1 |
下次覆核日期: |
31/12/2009 |
修改历史
版本 |
修订日期 |
描述变化的 |
作者 |
15 - 1 |
24/06/2015 |
修改保单发起人和批准机构,以反映已批准的保单框架 |
品质标准及政策 |
版本号 |
批准日期 |
实现日期 |
细节 |
95 - 1 |
02/1995 |
02/1995 |
政策和程序审查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