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牌匾
政策和程序
须经设施管理处处长批准
牌匾应采用永久性材料,使用永久性字体,尺寸不大于300mm × 200mm;
斑块将被定位-
靠近树的地方尽量靠近地面;或
在树上;或
现场家具;
可以种植经批准品种的树木;
可提供现场家具。
任何其他要求应提交设施和基础设施咨询委员会审议。
批准的细节
政策支持: |
主管服务和资源的副校长 |
批准机关: |
遗产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4/06/2015 |
版本没有: |
15 - 1 |
下次覆核日期: |
31/12/2014 |
修改历史
版本 |
修订日期 |
描述变化的 |
作者 |
15 - 1 |
23/06/2015 |
修改保单发起人和批准机构,以反映已批准的保单框架 |
质量、标准和政策 |
版本号 |
批准日期 |
实现日期 |
细节 |
91 - 1 |
12/1991 |
12/1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