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司治理合规政策

合规政策

意图

本政策规定JCU将履行其在适用法律、法规、相关实践守则和理事会或大学执行机构通过的其他公司合规文件下的所有义务。本政策以詹姆斯库克大学的合规框架、教职员和校董会的行为守则及其后续程序为基础,并将与之一起阅读。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詹姆斯·库克大学(JCU或大学)的所有理事会成员、教职员工、学生和附属机构,同时从事在JCU学习、研究和工作的活动。该政策延伸到任何活动发生的地方。JCU的每位董事、经理、官员、承包商和代理人都有责任维护大学的价值观,并积极参与提高合规标准。

定义

除本保险单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单中各术语的含义均按政策术语表

下属 指通过聘任信或邀请加入JCU的人(工作人员或学生除外,包括HDR候选人),通常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参加大学的特定活动、研究或学习,并必须在此期间遵守大学的政策(例如,志愿者、访问学者和兼职任命人员)。

代码

由大学内部或外部其他机构(可能是强制性或自愿性的)制定的建议实践声明。

合规

遵守法律、行业和组织标准和守则、良好管治原则和公认的社会和道德标准的要求。

合规失败

大学未能履行其合规义务、程序或行为义务的作为或不作为。

法律风险

如果大学不了解和执行可能影响运作的法律或监管规定,导致违反规定,或因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而引发对机构、其员工或学生的潜在诉讼,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

义务

由法律、法规、规范或组织标准规定的要求。

义务的主人

被任命为负责遵守特定法例的工作人员。

政策

1.承诺

1.1大学致力确保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例,并致力符合适用于大学日常活动和职责的标准和业务守则的要求。JCU合规框架的建立以诚信和高道德标准为基础,并提供了一个全面、综合和有效的合规计划,与AS ISO 196:2015合规管理体系(基于AS3806:2006)一致合规程序)和普遍接受的合规管理实践。

2.目标

2.1大学的合规架构:

  • 展示对最高道德标准的承诺,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则和政策,并促进合规文化;
  • 促进坦诚和公开披露违反合规行为的文化,而不必担心受害或不公平待遇;
  • 记录并持续审查和更新业务流程,以确保它们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
  • 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帮助,使其有效参与合规活动,以履行其义务;
  • 维持监察和报告制度,以发现不遵守规定或系统失灵的个案,并保护大学、教职员和学生免受蓄意或无意的违规行为及因此而受到的惩罚;
  • 在必要时迅速采取行动,处理不遵守规定的情况或面临不可接受的法律风险的其他情况;而且,
  • 评估是否符合预定的目标和评估标准。

3.合规框架

3.1法律谘询组的合规架构是一套组成部分,为整个机构设计、实施、监察、检讨及不断改善法例合规管理提供基础和组织安排。

3.2合规架构有三个支柱:

  • 通知(确保员工了解他们的责任,以及可能影响其业务单位/活动的法例更改);
  • 遵守(由在合规登记册内指明的义务所有人提交的年度合规声明);而且
  • 保证(内部和外部审计和评审活动)。

该框架概述了持续改进的正式方法。将监测和审查该框架目前的执行情况。监察和检讨机制如下:

  • 这一政策;
  • 补充《风险管理框架和计划》及《行为守则》的辅助程序、表格和登记册(例如防止欺诈、管理利益冲突和举报违规行为);而且
  • 大学的遵守义务登记册(每项义务均委任一名负责人,负责遵守指定的义务)。

3.3该框架将实现:

  • 一种适合JCU活动和运营环境的稳健、结构化和基于风险的合规方法;而且
  • 符合ISO 196:2015合规管理体系原则的方法

4.责任

4.1理事会。本局最终负责批准合规政策。

4.2审计、风险和委员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负责:

  • 根据委员会章程,监察及检讨大学的合规架构;及
  • 检讨遵守政策,并向本局提出建议。

4.3副校长。副校长负责通过促进和支持合规政策和框架,领导整个大学的合规文化。

4.4大学行政。大学行政人员负责确保有适当的资源、系统和程序,在整个组织内实施合规框架,在其具体的运作职责范围内遵守法例和规管规定,并确保发现和妥善管理任何潜在或实际不符合法例规定的情况。

4.5幕僚长。在风险和合规主任的支持下,总参谋长全面负责合规框架的控制和协调,并协调整个大学的合规过程的实施。

4.6义务的主人。债务所有人将与参谋长办公室的风险和合规官密切合作,并将负责:为所有员工提供指导和支持;监察法例、规例和守则的任何更改或新的法定要求;报告不合规问题,无论是系统性的、经常性的还是一次性的;确保各部门的立法要求得到满足。

4.7经理和员工。管理者必须充分意识到大学在其责任范围或控制范围内的法律义务和其他义务,以此证明他们对合规的承诺。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遵守与其职位有关的合规义务;以合法和安全的方式履行职责;按照合规方案进行培训;报告和升级合规问题、问题、投诉和失败。

相关政策工具

年度合规性申报程序

年度TEQSA合规性运行状况检查程序

行为守则-理事会

员工行为准则

合规框架

对副校长程序的投诉

利益冲突政策

欺诈及贪污程序

立法警报和不合规报告程序

公众利益披露程序

风险管理政策

风险管理框架和计划

有关文件及法例

AS/ISO 196:2015合规管理体系

澳大利亚标准3806:2006合规程序

政府

注意:此政策的印刷副本是不受控制的,货币只能在印刷时得到保证。

批准的细节

策略域 公司治理

政策支持:

副校长

批准机关:

委员会

下一次主要覆核日期:

1/12/2023

修订历史

版本

批准日期

批准

实现日期

细节

作者

21-1 02/12/2021 委员会 17/12/2021 轻微政策修订 幕僚长
为20:1 30/07/2020 01/08/2020 预定政策修订后的轻微修订。澄清“联属公司”的范围及增加定义 幕僚长
19次 06/12/2018 18/01/2019 定期进行政策检讨,并作出轻微修订,以反映已更改的委员会名称,并厘清完成合规声明所需的角色。 幕僚长

启用

08/12/2016

/ 16/02 / 2017

政策修订

幕僚长

15 - 1

10/04/2015

4/06/2015

政策的建立

幕僚长

关键字

法规遵从性,法规遵从性标准,法规遵从性框架,义务

联系人 幕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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