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实验室笔记本规范
坚持良好的实验室实践对于避免科学不端行为的主张、提供程序的验证或复制以及支持基于研究的任何专利保护非常重要。在确定发明人和/或发明日期时,需要正确的实验室笔记本。
在澳大利亚,和大多数国家一样,我们有“先申请”制度,这意味着授予专利的权利属于第一个为保护该发明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无论该发明的实际制作日期是什么(“先发明”)。
截至2013年3月16日,美国已从“先发明”制度转变为“先申请”制度,从而使其与世界上大多数其他专利管辖权保持一致。无论改变如何,仍然鼓励所有的研究人员保持良好的实验室笔记本,以记录发明的概念和实践。
下面的列表详细说明了确保实验室笔记本和实验记录妥善保存的一些重要程序。
注:这些程序是由Griffith Hack (JCU使用的专利律师公司之一)发布的,感谢他们允许复制这些程序.
记录应保存在装订的笔记本上,每页都要连续编号。保存在电脑上的记录目前不能作为发明的证据。
请用黑色钢笔填写,不要用铅笔。
每一页都要填上日期。
实验的新想法和计划应该被记录下来。
每项实验的目的都应注明。
当实验进行时,记录应直接在笔记本上记录。结果应该在得到后立即输入。
每个实验都应该用过去时详细描述。
如果一些实验工作是由另一个人进行的,这个人产生的数据应该在研究人员收到后立即输入到装订的笔记本上。
所有非标准的术语和缩写都应该在笔记本上定义。
有些结果可能很难直接输入到笔记本上。照片、图表等应该插入,并签署和日期越过边境,以表明它们没有被添加。庞大的结果,如大型电脑打印输出,可能需要单独保存。一些实验室保存有单独的目录,其中有签名和日期的打印结果,按连续的目录编号编号,并对结果进行描述,并与笔记本中输入的目录编号进行交叉引用。
不正确的条目不应该被删除,而应该用一行划掉。
页的空白部分应该用一条对角线贯穿。
笔记本的每一页都应该有至少一个能理解实验的目击者的签名和日期,最好是观察过实验的人;证人应该是不太可能是被目击实验中所体现的任何发明的共同发明者的人。
在可能的情况下,关键的实验应该由不太可能是共同发明人的人进行。在发明者的直接指导下工作,使用标准操作,并且不需要为了进行实验而解决任何问题的实验室技术人员可能会满足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