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和知情权
信息隐私法
的2009年资讯私隐法适用于昆士兰所有政府机构和公共机构,包括大学。
的2009年资讯私隐法有两大方案:
- 允许人们访问和修改自己信息的方案;而且
- 一项规管大学所持有个人资料的计划。
JCU的义务在信息隐私政策中有进一步概述。这项政策适用于代表大学收集或管理个人信息的所有大学职员、学生、承包商和任何其他第三方。
个人信息是任何能识别个人身份或能合理确定其身份的信息。
《资料私隐原则》是一套规则,用以规管大学从最初收集到最终处置个人资料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管理方式。《资料私隐原则》涵盖以下职能活动:
- 收集个人信息;
- 存储和安全;
- 访问和修改;
- 在大学内部使用个人信息;
- 向校外人士披露个人信息。
JCU必须只收集合法的大学功能和活动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在向教职员或学生收集个人资料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 为什么要收集信息;
- 收集的权限;
- 大学通常向哪些机构披露有关资料;
- 个人获取其个人信息的权利;
- 资料权及私隐联络主任的联络资料。
员工亦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个人资料不被误用、遗失、未经授权的查阅、修改或披露,资料必须只用于收集个人资料的主要目的。如果私人信息将用于其他目的,则必须获得每个人的同意。
根据《信息权》和《信息隐私权法》,个人还必须被告知他们有权获取个人信息
信息权是昆士兰州政府为使社区更容易获得信息而采取的措施。昆士兰州政府已承诺提供政府所持有的资料,除非总的来说提供这些资料违反公众利益。
《信息权》旨在提供更多信息,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并为个人隐私提供适当保护。详情可浏览大学的资讯及私隐权网页://www.laconicly.com/right-to-information-and-privacy
大学的信息权利政策规定了获取大学持有的非个人信息的信息和文件的权利。文件可以是硬拷贝或电子格式,包括文件、报告、电子邮件、通信、计算机打印输出、地图、计划、照片以及音频和视频记录。